
发布日期:2024-10-07
杨天意律师,作为广强律师事务所的秘书长,以其在新型经济、金融犯罪辩护领域的专长独步业界。他深耕于区块链、金融以及网络传销的法律前沿,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
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卖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网购商品在签收之前损坏,后果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可以要求商家重新发货或者退单。动产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节点,因此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是以交付为节点。根据法律规定,在网络平台订购商品并且采取快递方式运输的,交付时间为收货人签收时间。因此,网购商品收货前需检查商品是否完好再予以签收。
1、人工智能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如下:法律问答、信息处理数据化 司法人工智能在法律检索、信息处理上呈现电子化、数据化的趋势,并且这一趋势将如日中天地延续下去。文书制作、类案推送自动化 在文书制作与类案推送上,司法人工智能发挥的作用比基础的信息处理就多了一些智能化的因素。
2、法律大数据的存储:人工智能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法律领域的大数据存储方式。在过去,法律专业人士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图书馆或相关网站上搜索信息。而现在,通过法律数据存储服务器,只需输入关键词,就能迅速从大数据库中获取所需资料,大大提高了效率。
3、现在很多人工智能系统把一些人的声音、表情、肢体动作等植入内部系统,使所开发的人工智能产品可以模仿他人的声音、形体动作等,甚至能够像人一样表达,并与人进行交流。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进行上述模仿活动,就有可能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